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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关于信阳市茶叶协会授权中茶公司售卖不合规信阳毛尖茶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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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07-17 |
来信内容 | 本人在淘宝天猫中茶旗舰店,购买的这款中茶信阳毛尖茶,商品主图用着信阳市茶叶协会授权的信阳毛尖茶的商标,原料产地来自河南信阳,包装上的生产商却写着安徽黄山一家公司,产地却在安徽黄山市,包装上的产品标准号写着GB/T14456.3,是基本绿茶的标准,信阳毛尖茶属于地理保护标志产品,执行标准GB/T22737,根据23年底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信阳市信阳毛尖茶保护条例第三条和信阳市茶叶协会发布的信阳毛尖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中关于“信阳毛尖”证明商标使用的三项条件,相关的规定中明确指出使用“信阳毛尖”必须严格根据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信阳毛尖茶》标准GB/T 22737产品在加工制造、包装储运等过程中的特殊要求。另外依据质检总局第102号令第八条第4项: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我想问一下包装上安徽黄山这家公司是直接生产者吗?还有信阳市茶叶协会总不能把商标卖给外地公司就不管了,然后茶叶来自信阳当地散茶,然后就不管了吧,这不是更加容易扰乱市场,从中掺假的现象吗?经过向信阳市茶叶协会反馈,告知解释称茶叶是本土企业提供的,安徽黄山那边只是包装销售,标签问题已经让商家整改了,但是经过安徽黄山市市监局调查,安徽黄山这家公司通过对茶叶做了精制,包装等流程生产而成,并不是简单的分装销售,双方说法明显有很大出处,另外中茶公司仍未实际性作出整改,仍在售卖不合规产品。希望信阳市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管理局重视此事给予回复。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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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08-02 |
回复内容 | 您好,机构改革后,茶叶产业相关工作已划转至市农业农村局,不属于我局管理职能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