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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结婚登记
提交时间 2022-09-09
来信内容 现役军人,没有身份证,县民政局说没有身份证不给办结婚登记,该怎么办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2-09-09
回复内容 您好!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第三十条,“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