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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提交时间 2023-01-12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信阳市商城县居民,目前在德国居住。我计划在德国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办理在德国使用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于个人工作原因,我短期无法回国办理,请问可否由我的父母,凭借委托书,及我本人身份证与户口簿原件代为办理? 如果可以,可否请您留个熟悉相关事务人员的联系电话?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可能需要电话确认。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3-01-12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联系电话:0376—6366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