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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农村主要劳动力患重大慢性病十四年是否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条件
提交时间 2023-10-17
来信内容 我叫祁坤,女,现年43岁,河南省罗山县潘新镇祁家村上罗组居民,我于2009年身患国家重大慢性病红斑狼疮(皮肤癌)。经过数年辗转郑州,武汉等医院才把病情稳定下来,后迫于经济压力常年于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稳固治疗,常年需数万元医药费。作为农村家庭主要劳动力,患病以来无法从事工作、劳动,丈夫也只能在我病情稳定期间间断去建筑工地务工,十四年来家庭几乎失去经济来源。加之上有70多岁双亲、下有两个在校学生,家庭勉强支撑维持。但这种病非常不稳定,经常发生恶化病变,伴随诱发其他并发症。前段时间又一次恶化并产生新的症状,医院会诊结果需另外进行针对性实验治疗,每周打一针价值800多元,这对于我这个濒临崩溃的家庭来说真的无力承受。无奈之下我向我们村委会提交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书面申请,但回复却是不符合条件。对此我感到非常迷茫和不解,不知道具体要什么样的情况才能享受此项国家惠民政策。敬请核实回复,衷心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3-10-17
回复内容 您好!已跟您电话取得联系,详细告知您低保政策条件和申请流程,同时将该事项转交罗山县民政局进行核实处理,后续有关社会救助政策咨询可以联系0376—7607090(罗山县民政局救助股)、0376—6365115(信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