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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建设文明洛宁建议以及投诉》
提交时间 2023-08-18
来信内容 关于建设文明洛宁这件事我也略有耳闻,作为一名学生,我非常理解并且作为一名文科生,在政治这方面我也很了解,我知道现在追求文明执法融法于情,但是我这周放假发现咱们这非常不合理,政府上面写着五个大字《为人民服务》,但是并没有落实到实处,就比如这交警吧,每次罚款都按最高限度200,可是不是说50~200不等嘛不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的嘛,但是这里的警察非常不按照规章制度来,习近平书记也说过要按照制度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显然咱们洛宁这点并不合格,都说文明执法可谓是对待情节较轻的,从轻处理给予警告但是我并没看到,反而是不管情节如何全部从严处理,犯法也讲究轻重吧。感觉咱们这就是我说的算搞专制,我说是啥就是啥,难道政府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嘛,这基层管理工作并没有落到实处,就比如前段时间洛阳吧好多人来参观,对于违法停车就是按照从轻处理,严重按照文明执法程度来吧,不知道咱这为啥如此特殊!希望政府能真正为人民办事,好好整治,不要再出现此现象!望改正 我想拿我亲身经历来说次,我是一名高中生,不咋放假这周放假去买个衣服,出来后发现车被贴了个罚单,nia那上面非说停的非机动车道,说那上面有个自行车标志,但是歪们停哪个车位并没有那个图案,后面有一个,歪们是看那个没有才停的,平常也有人停,但是nia非得说是非机动车位,但是那上面也没有那个图案啊,歪们要是知道难道还会专门停嘛,谁会明知道犯法还故意去。就算是歪们的错难道你们就没有一点嘛,那有一排车位你们只画一个,那谁知道后面也是,上面贴牌子了嘛,真的很令人无语,难道有一排厕所我只给其中一个那墙上贴个女,其他都没贴,你就自己知道是女嘛?真的很无语。还教导青少年要为社会做贡献,为人民服务,自己都做不到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宁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8-22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