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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想咨询一下暖气费的收费标准是?
提交时间 2024-11-08
来信内容 想咨询一下暖气费的收费标准是?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洛宁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12-3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1.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照房屋建筑面积,非居民住宅按建筑面积:计量价格按计量表装置读数收取,具体收费情况如下:城区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按面积收费为0.17元/日/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42元/千瓦时/平方米。单位供热价格按面积收费为0.26元/日/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217元千瓦时/平方米。

2.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幼儿园、中小学、学生生活及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等采暖用热按城区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执行。2.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建筑的居民生活采暖收费面积分别按建筑面积的90%、86%和82%计算。若申请不用热,须在供热收费单位的监督下拆除散热器;对私自拆除散热器的,仍按100%的标准缴纳热费。



洛宁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