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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以案释法案例丨无证行医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2-12-12一文有错别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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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9-07 |
来信内容 | 你单位一篇 发布时间为2022-12-12的《以案释法案例丨无证行医行政处罚案》一文中出现错字,文中【典型意义】1、关于本案被处罚对象的认定的最后一行“但是因以河南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作为被处罚对象,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因”应该改为“应”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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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9-07 |
回复内容 | 感谢你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我们已安排工作人员更正,欢迎今后继续监督指导,我们将加强对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审核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