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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未经公示私自改建恒大龙庭6号楼一层为老年活动中心并划归国有资产管理
提交时间 2022-07-09
来信内容 接物业通知:经社区、派出所、民政局沟通联系下,此老年活动中心属于国有资产,在民政部门未公示其用途、是否对外开放、对外开放区域等问题之前,会停止施工,直至有明确说法为止。 请你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会同社区、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协商沟通,公示办法,牵头单位及责任人,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1.业主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改建动工是否合理,改建是否报批; 2.6号楼一层划转国有资产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或细则,依据哪条哪款,是否公示; 3.如何定位该老年活动中心,如何定性其产权归属及经营性质。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2-07-09
回复内容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经转交羊山新区民政局办理,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23号)、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6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信办〔2015〕39号)、《信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信办〔2022〕4号)等文件要求,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住宅小区配置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公共服务配套用房,由开发单位建设并无偿移交民政部门用于发展普惠养老服务,不动产权利归民政部门。您关心的小区6号楼1楼建设养老设施的用房不属于公摊面积范畴。现正在积极给业主做政策解释工作,项目施工现已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