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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医疗救助事
提交时间 2019-07-02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精神癌患者的家属,家有一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哥哥,由于疾病较为严重且反复发作,家中父母已近7旬,年事已高,监护及经济能力有限,已在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多年,自今年2月份住院至6月底,5个月时间,同比住院费用较往年上涨了至少30%以上,由于我哥是职工医保,报销85%,但由于个别项目报销比例及起付线原因,报销比例远达不到85%,家庭负担较重。请问政府是否还有其他医疗救助惠民政策可以解决部分个人经济负担?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回复时间 2019-07-03
回复内容 申然你好,所在单位医疗保险正常参保职工,可以根据《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濮人社【2018】315号规定的要求申请门诊慢性病。具体事宜请咨询:王宏伟 ,电话:156 0393 7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