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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关于电动车等二轮交通工具在道路上安全行驶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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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05-30 |
来信内容 | 随着我市市民生活不断提高,交通出行方式多样化,交通道路安全隐患增多,提出建议:交警等部门对二(三)轮车驾驶人加强宣传,在驾驶车辆左转弯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先到对面路口,在确保横向方向安全时再次通过路口。例如:在新六大街由南向北通过新六大街与新七大街左转进入新七大街由东向西方向时,应在路口新六大街南北绿灯情况下向先北出发,到达路口东北侧,待新七大街东西向绿灯后再向新七大街西方出发、路线应成直角转弯,而非在新六大街左转绿灯亮后,直接跟着机动车沿着路口中心通过,路线成弧线。这样通行可以大大降低电动车、自行车在通过路口时因行车不规范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交通事故。既可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也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情况。望市领导采纳,并相关部门加以推广宣传。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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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2-05-30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建议我们已转交警部门,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