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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性问题
提交时间 2023-06-25
来信内容 本人于2017年参加末届司法考试,并于2018年3月领取证书原件,领取当日获得备案,一直未能从事法律类工作,因此关于该证书有效性提出两个问题:问题一,本人证件号为A20174115252833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是否还存在。问题二:后续没有备案是否影响其有效性。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 2023-06-27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你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任,关于证书是否存在可以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凭借身份证号和证书编号进行查询。备案只是司法行政机关掌握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未从事法律类工作人员的状况,不影响证书的有效性,目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已取消,不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