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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马村区待王村失能老人
提交时间 2018-06-28
来信内容 家在农村,家中爷爷近八十瘫痪在床,家中还有九十高龄的爷爷的母亲,上学的学生,负担沉重,想了解失能老人的福利待遇问题和高龄老人的补助问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马村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6-29
回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给予以下回复: 1、根据《焦作市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敬老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凡是本辖区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以享受此项补贴,发放标准是: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100岁,每人每月500元。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三张。 办理程序:1、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填写《焦作市高龄老人敬老补贴审批表》3、高领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村(居)民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认真核实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办事处审核。5、办事处收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6、区民政局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2、符合低保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申请人提出申请,对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街道办事处根据入户调查情况,认定是否符合低保救助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公示入户调查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至区民政部门审批。 如有其他问题,可具体咨询电话:0391-312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