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物业以消防不合格为由,拒绝配合业主在车位安装充电桩。 |
---|---|
提交时间 | 2023-01-28 |
来信内容 | 本人在本小区地下车库购买了车位,近期欲购买新能源汽车,考虑充电问题,经咨询国家电网,回复需要小区物业同意才可以申请安装充电桩。和物业联系后,物业拒绝配合,理由是安装充电桩的话,消防不合格。但是小区车库内,已有其他车位安装充电桩以及物业安装的电动二轮/三轮充电站。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马村区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02-06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如对该问题有异议或工作人员答复不满意等问题,可向区房管局联系:03918362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