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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物业以消防不合格为由,拒绝配合业主在车位安装充电桩。
提交时间 2023-01-28
来信内容 本人在本小区地下车库购买了车位,近期欲购买新能源汽车,考虑充电问题,经咨询国家电网,回复需要小区物业同意才可以申请安装充电桩。和物业联系后,物业拒绝配合,理由是安装充电桩的话,消防不合格。但是小区车库内,已有其他车位安装充电桩以及物业安装的电动二轮/三轮充电站。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马村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2-06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如对该问题有异议或工作人员答复不满意等问题,可向区房管局联系:0391836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