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请求加密处理,为当事人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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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9-20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南乐县开元路与育才路交叉吕西南角,有一晨光文具烟酒副食门市,2023年9月11日在此路口向南人行道上放置了一座简易房,严重影响行人出行安全,也影响文化体育广场娱乐的人们,之前该门市就在此路口人行道上放置和分别搭建了四间房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放学时还造成交通堵塞。早先就在此路口开设棋盘室和售卖烟草,根据 《 新娱乐管理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不应在此开设。之前他们就在此广场开过儿童娱乐设施,与公家部门争执了好久,都没有搬离,最后打了官司,法院执行了才搬离,然后就一直盘踞于此。此门店为城关北街人,有孩子住建局上班,仗着主管部门有人,公然不说事儿 打了110,他们 说不管他们,说归12315市场监管管理,市场监管说,归文化执法管,打了城管热线,来了两波人,喷了字没有见到任何效果,恳请政府统筹协调一下,看如何处理,肃清问题。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乐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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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9-28 |
回复内容 | 同志,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交县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反馈情况如下: 经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执法队员已前往现场核查,确实发现该处放置有一处简易房。执法队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将擅自放置的简易房予以搬离。 |